解釋令函公告

勞動發事字第 10318055272 號 令 - 相關法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民國 103 年 03 月 28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第一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二、第二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
    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三、第三類外國人:指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從事工作之外
    國人。
四、第四類外國人:指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從事
    工作之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