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實施要點 (民國 112 年 09 月 18 日修正)
3
三、補助資格、項目、金額及限制:
(一)補助資格:工會需完成申請 LINE 官方帳號,並已建置 LINE 官方
      帳號群組。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
      1.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中用量方案,補助中用量
        方案月租費。
      2.非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高用量方案,補助高用
        量方案月租費。但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以上者,最高每月
        補助新臺幣四千二百元。
(三)補助限制:工會於本部核定補助方案後,自行升級至其他付費方案
      或加購訊息等者,需自行負擔超過本部補助部分。
4
四、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資料:
(一)申請程序:工會申請運用行動通訊軟體補助者,應於前一年度九月
      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向本部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備文件、資料:
      1.載明下列事項之實施計畫書(附件一):
     (1)LINE  官方帳號顯示名稱(應有工會之全稱或簡稱)。
     (2)規格(含 LINE 官方帳號 ID 、加入好友人數、預計每個月發
          送本部 LINE 官方帳號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相關訊息數等)。
     (3)預期效益。
     (4)申請補助之付費方案。
      2.工會團體登記證書影本。
      3.工會組織運作動態表(附件二)。
      4.依工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所送事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最
        近一次證明文件。
      5.依前點第二款第二目規定,非初次向本部提出申請,應另行提出
        下列文件:
     (1)最近一次申請之本部核准函影本。
     (2)LINE  官方帳號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以上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