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第 47 條
液壓衝床應具有足以支撐滑塊等及其上模重量之安全擋塊。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
一、本條新增。
二、液壓衝床應具有安全擋塊,足以支撐其滑塊及上模自重,以防止落下事故。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