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修正)
第 36 條
勞工保險局辦理本法規定事項有關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0 年 10 月 31 日
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三條內容明定本條。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