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動檢查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24 條
勞動檢查機構辦理職業災害檢查、鑑定、分析等事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
所屬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提供必要之
技術協助。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82 年 02 月 03 日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職業災害之檢查、鑑定、分析,必要時得請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或其他學術
    、研究機構提供技術協助。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之權責事項,改由「勞動部勞動及
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管轄。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