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外籍勞工政策研究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91 年 04 月 12 日修正)
3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兼委員一人,由本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兼任之;置副召
    集人兼委員二人,由本會職業訓練局局長及綜合規劃處處長兼任之;
    設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作業組組長擔任並綜理幕僚作
    業,其餘委員由本會聘請具經濟、社會、原住民及勞工事務學術背景
    之學者專家六至八人擔任。本小組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