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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7
十七、審查通過單位於審查通過有效期間內,職安署或勞動檢查機構得分
      別實施臨場訪視或監督。
      前項臨場訪視,職安署得委請審查作業機構辦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