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審查作業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參加職安署或審查作業機構舉辦有關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相關之業 務講習或訓練。 (二)與申請、已通過績效審查或取得績效認可資格單位有利害關係者, 應自行迴避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作業。 (三)不得變更、隱匿或捏造有關績效審查、績效認可之申請、通過或取 得之相關資料。 (四)不得與申請單位有不當利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