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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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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求地方主管機關依職權交付仲裁,應以書面敘明
    勞資爭議影響公眾生活與利益情節重大之事由及認定依據。
    地方主管機關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求依職權交付仲裁時,應綜合判
    斷認定勞資爭議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之情事,始得依職權
    交付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