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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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條
本規則除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及第
六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三項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
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本規則施行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30 日
配合本次修正條文,明定施行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一、條次變更。
二、考量顧問機構因應修正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顧問人力之修正,需有相關行政
    作業時間,爰明定其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三、基於行政機關因應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十六條第三項之修正,需
    規劃開發顧問機構管理報備系統,爰明定緩衝至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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