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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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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之補助採部分經費補助方式,依實際出席人數核算,且最高以
    教育訓練或實務應用輔導計畫經費預算百分之九十為限。
    本要點之補助基準如下:
(一)辦理半日教育訓練或實務應用輔導者,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三萬元。
(二)辦理一日教育訓練或實務應用輔導者,最高補助五萬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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