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4
四、前點所定政策課程及 AI 核心課程應依本部公告擇定;政策課程講師
    須為熟悉勞動權益或課程相關知識者、AI  核心課程講師須為熟悉
    AI  產業及勞動權益者,並經本部同意後聘任之。
    AI核心課程講師得自下列人員遴選:
(一)參考本部公告之師資名冊所列人員。
(二)大專校院相關系所、相關工會、公(協)會等團體之專業人員。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