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前點自主訓練計畫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資料:姓名、年齡、聯絡方式、最高學歷、專長、工作經歷、
最近一次退出勞動市場事由、參加目的、規劃自主訓練領域、機構
及進修課程名稱等。
(二)計畫內容:訓練動機、自主訓練課程規劃與準備(課程時數至少八
小時以上)、未來就業關聯性及就業規劃、復職期間自我提升規劃
或求職經驗及其他補充事項。
(三)課程範圍:除勞發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自、委辦或補助辦理失
業者職業訓練之相關課程、大專院校之學程、學分或學位課程外,
以精進及更新婦女原有技能為就業導向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