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訂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 」,係指從事高壓室內作業及潛水作業等工作
全文內容: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八項訂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 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一、高壓室內作業。 二、潛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