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主 旨: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零九年一月十七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如附表。
1.依本筆資料,原勞動部民國 108 年 12 月 2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8 0131293 號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七日生效。 2.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0 年 2 月 9 日勞動條 3 字第 110 0130079 號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並自一百十年二月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