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訂定「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
一項之型式驗證設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
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設備」。
二、貨品分類號列:8515.39.00.00-7 電弧(包括電漿弧)金屬熔接機及
器具,非自動者。
三、驗證標準:國家標準 CNS 4782 (交流電弧銲接電源用電擊防止裝置
)。
四、產品驗證方案:ISO/IEC 17067(2013)之 5. 產品驗證方案之 5.2
產品驗證方案之功能與活動之表一產品驗證方案型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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