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以指定適用該法之日為積欠工資墊償 基金開始提繳日及得申請墊償之日
主 旨:新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以指定適用該法之日為積欠工資墊償 基金開始提繳日及得申請墊償之日,請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五月十二日台八十七勞動二字第○一九四 三三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