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勞工之假日工資可依上月工資之平均額計給
全文內容: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規定發給計件勞工當 月之假日工資時,可依上一個月工資之平均額計給。惟應注意勞動基準法 施行細則關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不予列入計算之給與項目及日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