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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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職授字第 10402033851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1 卷 209 期 47113-47131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公告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2  款之化學品名
單如附件一、附表二
主    旨:指定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2  條
          第 2  款之化學品名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本辦法第 2  條第 2  款。
公告事項:一、屬致癌物質第一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一級或生殖毒性物質第
              一級之化學品共 83 種如附件一,含所列舉物占其重量超過百分之一
              之混合物。
          二、具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之化學品,且其最大運作總量達本辦法附表
              二規定之臨界量之化學品共 420  種如附件二,及含危害成分具附件
              二列舉物之混合物,其最大運作總量達本辦法附表二規定之臨界量者
              。
相關圖表: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1  年 2  月 14 日勞職授字第 111020
  0040  號公告,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2  條
  指定之化學品名單」重新分類,並自 111  年 4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