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12 月 07 日
  第 一 章 總則
<pre>本細則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 定訂定之。</pre>
<pre>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處理 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細則辦理。</pre>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