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6/06 07:04
法規名稱: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民國 110 年 09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1 日
第 五 章 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第 22 條
<pre>人力仲介業業務終止後之個人資料處理,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刪除或銷毀儲存個人資料之媒介物中所儲存之資料,紀錄並留存刪除 或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刪除或銷毀之方式。 二、受移轉之對象得合法保有該項個人資料,紀錄並留存移轉原因、方法 、時間及地點。</pre>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