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造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自護制度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08 日
3
三  申請自護單位應備妥次列書類 (各乙份) 向當地自護評鑑機構申請評
    鑑為自護單位:
 (一) 申請書 (如格式一之一、之二)
 (二) 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如格式二)
 (三) 施工計畫書 (如附表一)

格式一之一
營造業自護制度申請書
┌────┬───────────╥─────┬───────┐
│事業單位│                      ║本單位地址│              │
│名稱    │                      ║          │              │
├────┼───────────╫─────┼───────┤
│營利事業│                      ║電話      │              │
│統一編號│                      ║          │              │
├────┼───────────╫─────┼───────┤
│事業分類│                      ║事業主名稱│              │
│號碼    │                      ║或姓名 (登│              │
│        │                      ║記負責人) │              │
├────┼───────────╫─────┼───────┤
│營造業登│                      ║專任工程人│              │
│記證號碼│                      ║員        │              │
├────┼───┬──────┬╨─────┼───────┤
│        │年  別│          年│          年│            年│
│        ├───┼──────┼──────┼───────┤
│近三年職│頻  率│            │            │              │
│災率    ├───┼──────┼──────┼───────┤
│        │嚴重率│            │            │              │
└────┴───┴──────┴──────┴───────┘
                此致
   (自護評鑑機構全銜)              事業單位:            (大印)

                                   代 表  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格式一之二
┌───────┬──────┬──────┬────────┐
│工程名稱      │            │            │                │
├───────┼──────┼──────┼────────┤
│工程地點      │            │            │                │
├───────┼──────┼──────┼────────┤
│工程費        │            │            │                │
├───────┼──────┼──────┼────────┤
│開工日期      │            │            │                │
├───────┼──────┼──────┼────────┤
│預定完工日期  │            │            │                │
├───────┼──────┼──────┼────────┤
│工程類別      │            │            │                │
├───────┼──────┼──────┼────────┤
│產業主        │            │            │                │
├───────┼──────┼──────┼────────┤
│工作場所負責人│            │            │                │
├───────┼──────┼──────┼────────┤
│合格之安衛人員│            │            │                │
├───────┼──────┼──────┼────────┤
│預估使用勞工人│            │            │                │
│數 (含分包商僱│            │            │                │
│用人數)       │            │            │                │
├───────┼──────┼──────┼────────┤
│電話          │            │            │                │
└───────┴──────┴──────┴────────┘
註:請將本次受評欲納入之工程分別列述,表格不敷使用者,可自行加印
。

格式二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建築工程/土木工程概要表
┌──────┬────┬───┬───┬──────────┐
│ (一) 構造種│分項工程│機  造│材  料│高度、面積等主要尺寸│
│      類及尺│名    稱│種  類│      │                    │
│      寸資料├────┼───┼───┼──────────┤
│            │        │      │      │                    │
│            │        │      │      │                    │
├──────┼────┼───┴───┼──────────┤
│ (二) 分項工│        │              │   使用機具/設備   │
│      程之作│作業項目│作  業  方  法├───┬──────┤
│      業項目│        │              │規  格│數        量│
│      及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綱要進│項    目│單  位│數  量│      施工時程      │
│      度表  ├────┼───┼───┼──────────┤
│            ├────┼───┼───┼──────────┤
│            ├────┼───┼───┼──────────┤
│            ├────┼───┼───┼──────────┤
│            ├────┼───┼───┼──────────┤
│            ├────┼───┼───┼──────────┤
├──────┼────┴───┴───┼──────────┤
│ (四) 現場特│                        │                    │
│      殊狀況│                        │                    │
│      摘記  │                        │                    │
│            │                        │                    │
│            │                        │                    │
├──────┼────────────┼──────────┤
│ (五)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地下工程概要表
┌──────┬────┬──┬──┬──┬─────────┐
│ (一) 構造種│分項工程│機造│材料│形狀│     斷面尺寸     │
│      類及尺│        │    │    │    │ (寬、高、斷面積、│
│      寸資料│        │    │    │    │長度 (深度) 或其他│
│            │名    稱│種類│    │    │特殊尺寸標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分項工│                  隧道開挖                    │
│      程之作├─────┬─────────────────┤
│      業項目│岩 (土) 質│開挖岩 (土) 質          覆蓋厚度  │
│      及方法├─────┼─────────────────┤
│            │隧道支撐 (│                                  │
│            │一次襯砌) │                                  │
│            │方式      │                                  │
│            ├─────┼────┬─┬──────┬───┤
│            │主要開挖施│        │輔│通風設施    │      │
│            │工機械及設│        │助│地層處理    │      │
│            │備 (含出碴│        │設│輔助工法    │      │
│            │支撐)     │        │備│開炸工法    │      │
│            │          │        │  │受電設備容量│      │
│            │          │        │  │其他        │      │
│            ├─────┼────┴─┴──────┴───┤
│            │排水處理設│                                  │
│            │施        │                                  │
│            ├─────┴─────────────────┤
│            │               二次襯砌施工                   │
│            ├─────┬─────┬──────┬────┤
│            │襯砌方式  │          │   混凝土   │        │
│            │襯砌厚度  │          │ (或噴凝土) │        │
│            │模板構造  │          │  施工設備  │        │
│            ├─────┴─────┴──────┴────┤
│            │             (豎井施工時請填寫)               │
│            ├─────┬─────────────────┤
│            │岩 (土) 質│                                  │
│            ├─────┼─────┬──────┬────┤
│            │1.坑口施築│          │昇降設備    │        │
│            │2.開挖及支│          │工作平台    │        │
│            │  撐      │          │坑口防墜設備│        │
│            │3.二次襯砌│          │            │        │
├──────┼─────┼──┬──┼──────┴────┤
│ (三) 綱要進│項      目│單位│數量│施    工     時    程 │
│      度表  ├─────┼──┼──┼───────────┤
│            ├─────┼──┼──┼───────────┤
│            ├─────┼──┼──┼───────────┤
│            ├─────┼──┼──┼───────────┤
│            ├─────┼──┼──┼───────────┤
│            ├─────┼──┼──┼───────────┤
├──────┼─────┴──┴──┴───────────┤
│ (四) 現場特│                                              │
│      殊狀況│                                              │
│      摘要  │                                              │
├──────┼───────────────────────┤
│ (五) 備註  │                                              │
└──────┴───────────────────────┘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施工作業使用機具設備表
┌──────┬────┬───────┬────┬─────┐
│ 分 項 工 程│作業項目│使用機具、設備│規    格│ 備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施工機械及臨時設施配置計畫表
┌──────────────────────────────┐
│             施工機械 (至少需填列危險性機械)                │
├──┬──┬─┬───────────┬──┬──┬────┤
│名稱│規格│數│合格證及有效期限或取得│設置│運行│作業半徑│
│    │    │量│合格證之計畫(方式時間)│位置│路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材料堆放運送                          │
├───┬──────┬───┬─────────┬─────┤
│名  稱│ 堆 放 位 置│ 數量 │堆 放 運 送 位 置 │ 運行路線 │
├───┼──────┼───┼─────────┼─────┤
├───┴──────┴───┴───┬─────┴─────┤
│臨時設施                            │配置計畫圖            │
├───┬────┬────┬────┼───────────┤
│名  稱│設置位置│構造型式│主要尺寸│檢附下列機械,材料,設│
├───┼────┼────┼────┼施之配置位置圖:      │
│通路  │        │        │        │1.                    │
│      │        │        │        │2.                    │
│施工架│        │        │        │3.                    │
│      │        │        │        │4.                    │
│支撐架│        │        │        │                      │
│      │        │        │        │                      │
│擋土措│        │        │        │                      │
│施    │        │        │        │                      │
│      │        │        │        │                      │
│安全圍│        │        │        │                      │
│籬    │        │        │        │                      │
│      │        │        │        │                      │
│工地辦│        │        │        │                      │
│公室  │        │        │        │                      │
│      │        │        │        │                      │
│工地宿│        │        │        │                      │
│舍    │        │        │        │                      │
│      │        │        │        │                      │
│倉庫  │        │        │        │                      │
│      │        │        │        │                      │
│拌合廠│        │        │        │                      │
│      │        │        │        │                      │
│其他  │        │        │        │                      │
└───┴────┴────┴────┴───────────┘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施工管理組織表
┌─────────────┬───┬───┬────────┐
│管理體制角色              │職  稱│姓  名│ 聯  絡  電  話 │
╞═════════════╪═══╪═══╪════════╡
│事業單位負責人 (督導)     │      │      │                │
├─────────────┼───┼───┼────────┤
│實際經營負責人            │      │      │                │
├─────────────┼───┼───┼────────┤
│工作場所負責人 (工地主任) │      │      │                │
├─────────────┼───┼───┼────────┤
│主任工程人員              │      │      │                │
├─────────────┼───┼───┼────────┤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      │                │
├─────────────┼───┼───┼────────┤
│施工單位負責人            │      │      │                │
├─────────────┼───┼───┼────────┤
│工事單位                  │      │      │                │
├─────────────┼───┼───┼────────┤
│品保單位                  │      │      │                │
├─────────────┼───┼───┼────────┤
│機械調度/保養單位        │      │      │                │
├─────────────┼───┼───┼────────┤
│會計單位                  │      │      │                │
├─────────────┼───┼───┼────────┤
│人事單位                  │      │      │                │
├─────────────┼───┼───┼────────┤
│總務單位                  │      │      │                │
└─────────────┴───┴───┴────────┘

                                        營造業自護計畫自評報告書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計畫表
┌─────────┬────────────────────┐
│一  分包商選任原則│                                        │
│                  │                                        │
│                  │                                        │
│                  │                                        │
│                  │                                        │
│                  │                                        │
├─────────┼─┬─┬─┬──────────────┤
│二  選定分包主要項│項│單│數│         分包商資格         │
│    目及分包商資格│  │  │  ├─────┬──┬──┬──┤
│                  │目│位│量│機具/設施│人員│實績│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源資訊編:表格、附表一請參閱臺灣省政府公報 86 年冬字第 20 期
 6 ~ 15、 20 ~ 22 頁)
9
九  自護評鑑機構應將評鑑結果函送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請自護單位、
    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如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派員同評鑑者,應副知該公會。
    經評鑑認可為自護單位者,依評鑑結果由中央主管機關頒發有效期間
    一至三年或單一工地工期之榮譽標誌。
13
十三  自護單位得予以左列獎懲:
   (一) 由中央主管機關洽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商議給予保險費率優
        惠。
   (二) 對於自護制度實施成果優良者,得由勞動檢查機構陳報中央主管
        機關予以公開表揚,並獎勵業務主辦人員。
   (三) 自護單位及其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得自荐或被推荐參加勞工安全衛
        生優良單位、人員選拔。
   (四) 自護單位對中央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所舉辦之適合該單位參加之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活動,得函請主
        辦單位優先分配名額,俾便派員參加。
   (五) 由中央主管機關洽請內政部列為營造業獎勵優先考量對象。
   (六) 由中央主管機關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將自護單位列為
        公共工程招標優先考量對象。
   (七) 中央主管機關印製 (或修正) 之法規彙編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發行之相關刊物,優先寄送自護單位參考。
14
十四  自護單位在榮譽標誌有效期間內除左列情形外,檢查機構得免實施
      安全衛生檢查。
   (一)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
        查或檢查。
   (二)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八條規定之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檢查。
   (三) 申訴案檢查。
   (四)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八條所稱之職業災害案檢查。
   (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報經中央主管
        機關認可之檢查。
16
十六  自護評鑑機構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中止自護評鑑之
      委託。
   (一) 評鑑不實者。
   (二) 洩漏事業單位有關生產技術、設備及經營財務等秘密者。
   (三) 與受評鑑事業單位發生不當財務關係者。
   (四) 指派與受評鑑事業單位有利害關係之評鑑員參與評鑑工作。
   (五) 經勞動檢查機構通知應辦理事項,未辦理或未依限期辦理者。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不當者。
17
十七  評鑑員參與自護制度之評鑑工作有左列行為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
      得酌情予以警告,或免除其擔任評鑑員資格。
   (一) 變更、隱匿或捏造事實。
   (二) 洩漏事業單位有關生產技術、設備及經營財務等秘密者。
   (三) 與受評鑑事業單位發生不當財務關係者。
   (四) 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參加評鑑工作有關之活動,無正當理由而未
        參加者。
   (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不當之行為者。
18
十八  自護單位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動檢查機構得視情節輕重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予以警告、縮短榮譽標誌有效期間、或取消自護單位資格
      之處分:
   (一) 發生職業災害,經勞動檢查機構認定事業單位安全衛生有疏失。
   (二) 未依施工計畫辦理,或未將施工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函報當地勞
        動檢查機構。
   (三) 事業單位之作為與自評申報書內容有不符之情形。
   (四) 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認有不當之情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