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強化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及 其上級主管機關間之協調聯繫,並就有關業務集思廣益,研商問題解 決對策,以利公共職訓業務順利推展。
二、指導單位:勞動部
三、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四、承辦單位及實施方式:由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輪流承辦(如附表)。
五、參加人員: (1)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負責人暨提案相關業務人員。 (2)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上級主管機關相關代表。
六、會報時間: (1)每半年(即每年三月、九月)舉辦一次。 (2)會報時間以一夜兩日為原則。
七、任務分工: (1)每次會報之時間、地點、會報進行含會議開會通知、提案彙整、會 議紀錄等及膳宿等一般庶務由承辦單位統籌協調辦理。 (2)會報結論後續工作之推動執行、由主辦單位負責。
八、活動內容: (1)專題演講。 (2)業務報告:由主辦單位負責。 (3)工作報告:由承辦單位負責。 (4)提案討論。 (5)聯誼活動。
九、經費: (1)主辦單位每次補助承辦單位籌辦活動經費新台幣捌萬元整,不足費 用由各該次承辦單位負擔。前項費用由主辦單位視實際需要調整之 。 (2)各出席人員之差旅費用由各單位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