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審核文件:申辦本項訓練補助時,應檢附下列資料文件供審:
(一) 總體計畫書以A4格式製作 (如申請補助經費超過新台幣六十萬元
者,請依序裝訂,提送計畫資料十份供審) 。
(二) 計畫書中應包含訓練計畫書、學科、術科及實習課程時間配當進度
預定表、師資名冊、訓練經費明細表 (如附表一、二、三、四、五
,新開辦職類應加附材料費明細表) 。
(三) 招訓對象、來源、選訓方式及錄訓原則等說明。
(四) 促進就業效益分析說明:含輔導就業具體措施及預估就業率。
(五) 立案證書影本一份。
(六) 承辦訓練單位如非屬已完成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職業訓練機構所
申辦之訓練類別非屬原立案登記之訓練職類,應另檢附下列文件供
審:
1.訓練場地及設備表 (附表七) 。
2.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七) 因審查需要,得要求申請單位提送其他相關資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