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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能檢定試務工作安全維護事項包括左列各項:
(一) 試題領取:
1.各梯次學科測驗前十天由業務單位備函並派員會同政風室人員前
往勞委會職訓局領取試題。
2.當場清點該梯次各職類級別、份數彌封攜回。放置於專設保險箱
內,由領取人員會同主辦主管在外加封條簽字,共同密封保管。
3.每梯次入闈當天由試題領取人員會同主辦主管及政風室人員檢視
彌封攜往闈場拆封。
(二) 闈場設置:
1.選派人員組成試題集中印製工作小組簽奉核定後入闈,時間長短
依報檢人數多寡而定。
2.闈場主管人員應於入闈當天分派工作人員工作進度,並於每天工
作結束後逐一檢查。
3.入闈後嚴禁外出,共同負責闈內試題安全,除連絡人員外,其餘
不得對外聯繫、接觸,更不得洩題,違者從嚴議處。
4.試題份數核對無誤後,分區打包、裝箱、密封。
5.入闈工作人員在學科測驗最末一節考試入場十五分鐘後,始可出
闈。
6.除原稿試題依規定保存三個月後銷毀外,其餘之試題製板紙、廢
棄試題等,出闈前由闈場主管人員會同政風室人員當場銷毀。
(三) 試題押送:
1.試題由業務單位派專人專車押運。
2.點交各區試題由各區試場主任或考區主任及業務有關人員共同妥
慎保管,嚴防意外。
3.測驗前檢視包裝,彌封無誤後,發交監場人員分別簽收。
(四) 監場人員
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驗監場人員手冊」規定辦理。
(五) 試題收回:
1.各考場試務人員收回之試題、試卷 (試卡) 應予密封。
2.業務有關人員次日會同政風室人員銷毀試題,不得流失。
3.闈場原稿試題於出闈前加以彌封交政風室人員攜回置於專設保險
箱內保管;滿三個月後再會同政風室人員於年度結束後一併銷毀
。
(六) 閱卷:
1.閱卷均應集中辦理,人工閱卷,初複閱應親自閱卷,不得委由他
人代閱;試卡用電子計算機閱卷時,由業務單位將試卡依職類級
別整理後,會同資訊管理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
2.非閱卷或無關人員不得進出閱卷場所。
3.各閱卷人員須妥慎保管試卷 (試卡) 嚴防意外。
(七) 試卷 (試卡) 保管:
1.考試完畢各考場已密封之試卷 (試卡) ,應由業務單位集中保管
。
2.閱卷期間,試卷由業務單位負責保管;試卡由業務單位送資訊管
理單位,會同拆封讀卡後,會同裝箱固封由業務單位保管。
(八) 成績之登錄及寄發:
1.登錄人員須謹慎避免張冠李戴之情形,或已達及格分數者漏列誤
繕等疏誤之情事。
2.寄發成績單時,須注意不可有張冠李戴或分數誤繕情形。
(九) 成績複查:
1.複查成績依規定於寄發成績單十五日內以書面申請為之。
2.複查結果於一週內答覆報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