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 (民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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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職類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
一、年滿十六歲。 
二、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
    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