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報名方式暨日期:
(一)經提名單位(機關、學校及具法人資格之附屬單位、團體、公司行
號及職業訓練機構)推薦始得報名,在學者以就讀學校為提名單位
,在職者以服務單位為提名單位。每一單位同一職類最多以推薦 3
人為限,各單位推薦選手報名前,務請特別注意被推薦者之身心狀
況是否適合參與競賽。
(二)採「網路報名」或「通信報名」,擇一方式辦理:
1.網路報名:10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至 7 月 20 日(星
期三)17 時前,上網進入(http://sc.labor.gov.tw)報名系
統,輸入報名資料後,列印網路報名表。
2.通信報名:向各就業中心(站)等單位索取報名表填報(索取處
如附件 2,報名表格式如附件 3,報名表得影印使用)。
3.依照前二項完成之網路報名表及通信報名表,請加蓋提名單位印
信(章戳),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及國
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郵政掛號寄送(寄件信封格式如附件 4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技能檢定辦公室(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電話:02-
89956399 轉 1292、1293、1294) 。
4.報名表郵寄日期:自 10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至 7 月
21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網路報名後
,如未依規定寄送報名資料者,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將予以註銷
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