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3 年 12 月 0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第 4 條
本法第九條所定職場指引手冊,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勞動市場就業趨勢。
二、就業、轉業準備及職場適應相關資訊。
三、勞動相關法令。
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措施。
五、其他有助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之相關資訊。
第 5 條
本法第十一條所定國際交流,為主管機關與其他國家之政府或民間組織合
作辦理有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之觀摩考察、經驗交流或研討活動等事
項。
第 9 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人力運用指引,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中高齡及高齡就業者特性。
二、職場管理及溝通。
三、勞動相關法令。
四、各項獎助雇主僱用措施。
五、績優企業案例。
六、其他有助於提高雇主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之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