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0:27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89 年 06 月 14 日修正)
第 5 條
本會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之。 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指定委員一人 代理。
第 6 條
本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局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