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處分設五科,各科職掌如左:
一、受理科:
(一)各類勞工之異動表生效日期、人數之受理及審核事項。
(二)被保險人資格之審查及認定事項。
(三)取消被保險人資格及其行政救濟暨訴訟案件之處理事項。
(四)投保單位未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之保險效力核定事項。
(五)被保險人因應徵召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及裁減資遣繼續加保案件之受理、審核事
項。
(六)被保險人資格有關法令之函復等事項。
(七)其他有關被保險人加、退保及資格審查等事項。
(八)本處綜合業務及不屬他科業務事項。
二、查核科:
(一)新投保單位受理、審核及基本資料鍵錄歸檔等事項。
(二)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地址變更之受理審核、鍵錄、更新及調閱等事項。
(三)投保單位因欠費、歇業、解散逕予退保案件之處理事項。
(四)應加保之單位而未加保之催保事項。
(五)投保薪資調整表之受理、審核及函復事項。
(六)投保薪資異常之查核事項。
(七)逕行調整投保單位之投保薪資及事後之更正、函復事項。
(八)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報加保及投保薪資未覈實申報之罰鍰及賠償事項。
(九)其他有關投保單位處理及投保薪資查核等事項。
三、保費計算科:
(一)保險費之計算事項。
(二)各級政府每月應負擔或補助各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之函報撥付事項。
(三)保險費之更正事項。
(四)保險費繳款單之寄發、補發及退件處理事項。
(五)應繳保險費疑義解答事項。
(六)其他有關保險費計算等事項。
四、資料異動科:
(一)各業被保險人之加退保表、投保薪資調整表變更申請書等處理事項。
(二)裁減資遣繼續投保被保險人之異動處理事項。
(三)職業工會、漁會、政府機關、學校、外僱船員被保險人雙重加保清單整理寄發事項
。
(四)上岸候船雙重加保資料處理事項。
(五)出國、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等繼續投保申請書處理事項。
(六)兼具公勞保身分免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註記處理事項。
(七)「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殘障者被保險人自付之保險費,本局代扣減作業」基
本資料核對處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資料異動等事項。
五、資料管理科:
(一)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查詢及提供事項。
(二)年資保險卡併檔處理事項。
(三)異動表、年資保險卡、索引卡查調及保管維護事項。
(四)保險卡印製及寄發事項。
(五)其他有關資料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