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於左列規定之醫療機構得申請為指定醫療機構:
一、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
(二)自備合格之X光及檢驗設備,以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之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
項目全部者。
(三)聘有醫師二名以上,領有操作執照之合格醫用放射線技術師(士)、合格之醫事檢
驗人員及護理人員者。
二、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
(二)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醫院評鑑結果為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者。但辦理勞工塵肺檢查
之醫療機構,應聘有胸腔科專科醫師,並備有大片X光機及肺功能檢查設備。
三、巡迴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前二款之醫療機構中,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醫院評鑑結果為地區醫院以上,自備或租用
合格之巡迴X光車者。
前項第二款之醫療機構,得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