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
評鑑之單位,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職業訓練機構: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領
有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並設有與申請評鑑職類相關訓練班次者。
二、學校: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設有
與評鑑職類相關科系者。
三、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
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其所營事業與申請評鑑職類相關,且其
登記資本額在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僱用員工人數達一百五十人以上
者。
四、團體:設立三年以上並領有證書之同業公會、工會或全國性財團法人
,其申請評鑑職類與其會員本業相關者。
五、政府機關 (構) 或政府輔助設立之法人機構:依政府組織法規設置之
機關 (構) 或政府輔助設立之法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