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8 19:19
法規名稱: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民國 105 年 05 月 17 日修正)
英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