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2:41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第 6 條
依本辦法辦理被保險人之職業訓練,失業者之訓練費用全額支給;在職被 保險人之訓練費用依公告全額或部分補助。
第 11 條
本辦法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