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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要點所稱承辦單位係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職
    訓局) 核定辦理定期定點專案技能檢定之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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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辦期間:八十八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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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辦職類級別:男子理髮、女子美髮、美容、中餐烹調等四職類丙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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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承辦單位對題庫磁片應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並限定僅作為專案
    檢定抽題使用,不得任意複製他用。如有損壞,請洽職訓局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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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述所稱題庫磁片係指八十八年度定期定點專案技能檢定業務研討會
    上分送各承辦單位領回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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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承辦單位原則上以舉辦各場次學科測驗日之前三個工作天作為抽題
    印題工作日,遇有特別情事,得經各該單位負責人核准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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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執行操作抽題作業之人員應由各承辦單位負責人指派適當人員擔任,
    各相關人員於印題過程中,如有廢棄物,應注意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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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抽題方式請採用隨機抽題方式辦理,前後次抽出之試題如恰與上次抽
    中之試題套號相同,請重新抽出不同套號辦理。抽取情形應作成紀錄
    一式二份 (格式如附) ,其中一份於各梯次經費結報併案送職訓局備
    查,一份則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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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抽定之試題套號及其相關資料,相關人員即應視為「機密」文書,隨
    時注意傳遞、密封、保存等保密規定,違者,視情節依相關規定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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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場次學科測驗結束時,請將該試題全部收回作廢,其原試題一份請
    併學科答案卷密封保存三個月後再予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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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要點試辦期間遇有承辦單位發生重大缺失,職訓局得隨時中止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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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要點經簽奉局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