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要點之補助標準如下:
(一) 在職進修訓練:補助額度以不超過所提計畫書總經費之百分之七十
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鐘點費、教材費、材料費、場地費、宣導費
、人事費、行政管理費。
(二) 研習會、觀摩會及相關活動: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申請單位所提計畫
書總經費之百分七十為原則,每年以補助一次為限。補助項目包含
鐘點費、撰稿費、場地佈置費、資料印製費、餐費、保險費、茶點
費、雜支、其他必要之經費,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一般常用經
費編列標準及核銷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標準內編列。
(三) 因應重大緊急狀況:如風災、水災、旱災、地震、山崩、土石流、
火山爆發及其他經本局認定者等,所辦理之訓練或相關活動,經費
得全額補助。
(四) 對就業弱勢族群之受訓者,其訓練費用得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