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採樣策略應予文件化,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危害辨識:應以系統化方法辨識作業場所中可能發生之各種危害
,應涵蓋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因子。
(二)測定處所:對所有具危害之場所應進行測定,當不易執行時,須
選擇具代表性之測定處所;其選擇方式應對各項危害、場所及人
員進行合理化之分類,確保使用「有效推論」之原則並考量其風
險,以掌握作業場所內之全面狀況。
(三)採樣規劃:應對具代表性之測定處所評估其相對風險,以作為測
定順序之依據。
建議依下列三個步驟:
1.辨識各項危害,擬訂相似暴露群組(Similar Exposure Group
,SEG)之區分方法及各相似暴露群組暴露實態之建立方式,完
成相似暴露群組區分。
2.運用風險評估,區分各相似暴露群組之相對危害。
3.優先測定高風險及法規要求之相似暴露群組。
雇主應依作業場所環境之變化及特性,適時調整採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