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訓練班次內容應納入至少三小時之性別平等課程,並得視需要納入
勞動法令、職場工作倫理、求職技巧、人際溝通或電腦等軟性課程;
屬創業職類者,得視需要於課程中納入市場分析、通路行銷、財務控
制、經營管理等創業所需之知能技巧課程。
各班次之訓練課程,不得列入對人體或動物有侵入性、交付或使用內
服藥品等醫療管理行為或抵觸醫師法、醫療法、獸醫師法等相關規定
之內容。推拿、指壓、刮痧等訓練課程,不列入醫療管理行為。
訓練單位開辦之訓練班別及每位授課講師授課時數,得依課程屬性、
訓練單位及訓練地點,調整每位授課講師授課時數占該班別總訓練時
數之比例,最多不得超過總訓練時數之二分之一。但得視開辦訓練班
別之特性及課程實際需要,報經分署核定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