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際組織技能競賽:指國際技能組織(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
    )所主辦之國際技能競賽及國際奧林匹克身心障礙聯合會(
    International Abilympic Federation)所主辦之國際展能節職業技
    能競賽。
二、最近一屆:指最近已辦理或即將辦理之屆次。
第 3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經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
辦法(以下簡稱競賽辦法)規定遴選之青年組國手,代表國家參加最近一
屆國際組織技能競賽,並由本部核定為國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之選
手(以下簡稱最近一屆國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