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民國 110 年 06 月 0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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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計畫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