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11 月 08 日
第 1 條
為監督勞工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條規定,
設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