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基金投資自設勞保醫療院所暨貸款特約公立醫院整修勞保病房辦法 (民國 84 年 06 月 2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0 年 05 月 12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