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失業認定暨失業給付審核準則 (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29 日
第 1 條
本準則依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十一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