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民國 97 年 10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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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供身心障礙者無接縫之就業轉銜服務,使身心障礙者就業階段前
    後之服務銜接、資源整合及專業服務間有效轉銜及獲得整體及持續性
    服務,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