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暫行條例 (民國 93 年 06 月 1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
第 1 條
為迅速紓緩失業問題,提供失業者各項公共服務之就業機會及中小企業人
力協助,特制定本條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