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因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強制隔離期間薪資補償及生活扶助要點 (民國 94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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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辦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有關勞工接受強制隔
    離期間之薪資補償及生活扶助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