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9 月 25 日
第 1 條
本準則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