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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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職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
    )、漁會所屬會員被保險人欠繳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險
    費與滯納金(以下簡稱欠費)催繳及移送行政執行事宜,特訂定本要
    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