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計畫 (民國 98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07 日
1
壹、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辦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