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作業規定 (民國 96 年 06 月 0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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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依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以下稱本辦法) 」訂定本項作業規定
    ,俾供各業務單位辦理「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申請及審發作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